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07 14:03   0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深入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增强网络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广大师生的数字素养和网络安全防护技能,按照《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展2023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科信司〔202368号)工作要求,开展我市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宣传活动,现就学校开展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活动

(一)参与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师生可进入国家智慧教育平台(http://www.smartedu.cn/wlaq)观看专栏视频,全面提升教育系统网络安全意识。

(二)参与网络安全知识问答。师生可参与网络安全素养测评(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知识问答),进一步学习网络安全知识,提升网络安全防护和数字素养水平,营造安全、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

(三)开展网络安全视频征集。师生可围绕防诈骗、防攻击、防钓鱼等方向,制作网络安全宣传教育视频(要求见附件)。视频一经录用,将由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出具收藏证书。鼓励开设网络空间安全专业的高等学校报送网络安全相关精品课程。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应充分认识网络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将国家智慧教育平台作为网络安全宣传的重要抓手,统筹线上线下资源,做到全方位、广覆盖普及网络安全知识,组织落实好相关宣传教育活动。

(二)本次活动情况将纳入到党委(党组)网络安全责任制考核,各单位应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加大宣传力度,持续扩大宣传覆盖面和传播力,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

(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动员师生积极参与网络安全视频征集活动,将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的宣传教育视频和作品说明等相关材料压缩后(格式:ZIP或者RAR,文件命名方式: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征集作品-创作者姓名-所在单位-手机号-邮箱)于101718:00前发送至邮箱337747253@qq.com

 

附件:网络安全征集视频制作及提交要求

 

信息中心    

2023107

      附件:

网络安全征集视频制作及提交要求

 

一、征集内容

1.网络安全宣传短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作品主题围绕网络安全意识、数据安全、个人信息安全、邮件安全、金融安全、移动终端安全、恶意软件防范、口令密码保护等热门网络安全问题,作品形式不限于情景短剧、纪实短片、动画短片等。

2.网络安全精品课,课程单集时长不超过 20分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法律法规解读、网络安全管理和技术分享、网络攻击与防御专业知识讲解等网络安全相关课程。

二、征集作品要求

1.短视频作品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积极向上。在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基础上,充分发挥创造力和想象力。要求作品内容鲜明,题材新颖,切入点小,实用性强。聚焦身边网络安全热点事件,宣传网络安全防护技巧,提升网络安全意识。

2.拍摄设备不限,需要配有中文字幕。后期合成画面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视频文件以MP4格式提交。

3.作品须为单位或者个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抄袭。创作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

三、其他事项

1.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所有收到的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应征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归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所有。

2.教育部科技司有权对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安全专题栏目征集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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