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我校教学质量提升,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全体教师借鉴先进教学理念、优化教学环节、增强课堂教学实效,筑牢教学质量根基,推动全校课堂教学水平整体提升,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示范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示范课时间安排
教学周第4-17周
二、教学示范课教师遴选
教学示范课分为校级示范课、院级示范课两类。本学期校级教学示范课授课教师为12名“教学质量奖”获奖教师。院级教学示范课授课教师优先从课堂教学之星、教学比赛获奖教师、教学督导中遴选;鼓励各学院推荐教学成效突出的骨干教师,同时接受教师个人自荐。
三、开展形式
1.校级示范课由教师发展中心统筹组织,根据授课教师课表随堂开展,具体授课信息详见附件1。
2.院级示范课由各学院自行组织,每月至少开展2次。鼓励各学院录制本院示范课,形成学院内部教学资源,供本院教师学习借鉴。
四、具体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参加教学示范课。开展校级、院级示范课活动时,授课教师所在学院要统筹安排,组织本院无教学任务的教师到场观摩学习;同时鼓励其他学院教师跨学院、系(教研室)前来观摩听课。每位教师每学期参加教学示范课不少于2节。
2.系(教研室)主任应在教研活动中组织听课教师开展教学示范课交流研讨,围绕授课内容、教学方法、课堂设计、课程思政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总结经验、提炼亮点,形成交流共识,研讨情况如实记入教研活动记录本。
3.示范课结束后,听课教师填写纸质版《教学示范课听课记录表》(见附件2),原件由本人留存用于自主学习反思。各学院收集听课记录表电子扫描件,于每月30日前连同下月《教学示范课安排计划表》(见附件3)一并报送教师发展中心。
4.鼓励各学院挖掘提炼教学示范课优秀案例。对示范效应突出、具备推广价值的典型案例,可及时报送教师发展中心,案例模板详见附件4。教师发展中心将择优遴选,汇编成册在校内推广共享,助力教师互学共进、持续精进教学能力。
5.教师发展中心统筹教学示范课整体工作,各学院院级督导跟进本院示范课实施推进,开展业务指导与服务保障;校级督导适时调研走访、协同支撑,推动示范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五、其他事项
1.听课教师须提前5分钟进入课堂,关闭通讯设备,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完成听课记录,严禁迟到、早退、无故缺席。
2.授课教师须扎实做好课前备课准备,完善教学设计,保障示范课教学质量,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各学院要以教学示范课为抓手,做实做细后续教学研讨工作,切实将示范课优秀经验转化为课堂教学提质增效的实际举措。
4.教师承担示范课授课、参与听课研讨情况纳入教师教学档案,作为教学单位开展教师教学评价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杨颖
联系电话:87388050
办公地址:办公楼A409室
六、附件
附件1:校级教学示范课授课信息表
附件2: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教学示范课听课记录表
附件3:院级教学示范课安排计划表
附件4:教学示范课典型案例(模板)
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