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全面了解和及时掌握课堂教学动态,及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促进教师成长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听课管理办法》(重机电质〔2026〕10号)和本学期课堂教学评价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听课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听课规定与数量

校领导、中层干部、督导、教师(同行)、近三年新入职青年教师,须按照《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听课管理办法》(重机电质〔2026〕10 号)中的相应要求,分别完成对应的听课频次和任务。

二、听课时间与范围

(一)听课时间

本学期教学周第2-16周(2026年9月2日至2026年12月18日)。

(二)听课范围和具体安排

本学期听课要求覆盖全校本科、专科开设的各类理论课、理实一体课和实验实训课等。为落实全体任课教师听课全覆盖工作目标,各责任主体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具体安排如下:

1. 校级督导重点听课:由质量管理处统筹安排。结合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课堂教学听课评价专项工作各组综合评议结果,将课堂表现突出、教学有待持续提升的专任教师作为重点听评对象,通过智慧教评系统下发听课任务,校级督导按任务开展针对性听课;督导团内部落实互听要求,专职督导要有计划地对校级督导开展听课。

2. 二级学院全覆盖听课:由各学院自主统筹安排本院听课工作,压实学院主体责任,由学院督导组制定听课计划,实现本院任课教师被听课全覆盖,重点关注新入职、外聘及新开课程教师;二级学院处级干部以听评本院课程为主。

3. 领导干部随机听课:校领导、职能部门处级干部听课由质量管理处统一安排,不受院系课程范围限制;每周组织一次集中听课。

4. 新入职教师学习听课:由各学院安排落实。近三年新入职教师应主动参加教学示范课,学习优秀教师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课堂组织等,及时总结,完成《青年教师听课记录表》,新入职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次。

三、听课管理

1. 听课人员应每次完整听课1学时,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并向授课教师示意,听课期间将手机调至静音,不处理与听课无关事务,避免干扰课堂正常教学;授课教师应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听课。

2. 听课完成后,听课人员应与听课对象沟通交流,对其课堂教学作出公正评价,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可通过面对面、电话、短信等形式向授课教师、开课学院、教务处、质量管理处反馈课堂亮点及意见建议;同时须及时登录“新智慧教评系统”(https://jxnl.cqvtu.edu.cn/work-teacher/#/login)如实填写听课情况。质量管理处每月统计各类听课人员听评课次数及听课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

3. 听课过程中如发现紧急情况,例如教师迟到、设备故障等,听课人员应及时向教务处或质量管理处反馈。

、跟踪反馈与持续改进

各学院可通过智慧教评系统管理员账号登录平台,汇总本学院听课中发现的问题,对存在问题较多的课程或教师应向对应教研室提出改进意见。教研室对相关课程和任课教师开展教学帮扶指导,提升教师教学与课程建设质量。

质量管理处定期对听课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并分送相关单位,对问题的处理情况、改进过程及效果,做好协调、督促、跟踪、反馈改进等工作。

工作联系:刘歆

联系电话:023-87388050

办公地址:办公楼 A409 室


质量管理处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