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二级学院: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转发重庆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化扫黑除恶守护你我平安”“三微”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2026〕-542)和《重庆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化扫黑除恶守护你我平安”“三微”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组织开展“三微”作品征集展播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深化扫黑除恶守护你我平安”为主题,面向全校征集展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题材优秀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作品,充分展示依法打击黑恶犯罪、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生动故事,全面反映有关部门齐心协力“打伞破网”、综合治理的有力举措,生动展现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给群众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组织机构与责任分工
党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活动统筹协调、作品征集汇总、审核评审和统一报送;党委保卫部(安稳办)配合做好主题把关、对接市教委安稳办等工作;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师生动员、作品创作、初审推荐和按时报送;校团委协助组织学生社团、新媒体团队等积极参与。
三、征集项目及要求
本次活动征集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三大类作品,作品格式要求见附件1。作品限2026年8月1日之后制作完成,主题鲜明、导向正确,承诺有完全制作版权并同意授权中央政法委、重庆市委政法委使用。
(一)微电影:主要为具有完整情节的电影视频短片,时长2至15分钟;成片的精彩预告类视频,时长15至30秒;呈现创作历程的花絮类视频,时长15至30秒。
(二)微视频:主要为纪实类网络视频短片(含在新媒体平台播出的短视频),时长15秒至1分钟。
(三)微动漫:主要为以动画形式创作的视频短片,时长3分钟以内。
四、推荐数量
各二级单位原则上至少推荐1部作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按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三类分别推荐。学校将统筹择优,确保向市教委报送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三类作品各至少1部。
五、报送安排
(一)联络员报送。各二级单位指定1名同志负责本次活动作品统一报送、沟通联系等具体事宜,并于2026年9月18日(星期五)17:00前将《联络员反馈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党委宣传部董晏汝老师。
(二)作品报送。各二级单位于2026年10月8日(星期四)17: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办公室:
1.作品U盘或光盘;
2.《作品版权承诺书》(附件3,需作者签字、单位盖章);
3.《作品登记表》(附件4,需单位盖章);
4.《作品汇总表》(附件5,需单位盖章)。
电子版材料请同步打包发送至党委宣传部董晏汝老师处,文件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三微作品+作品类型+作品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U盘或光盘表面请标注单位、联系人及电话。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
(三)学校汇总上报。党委宣传部会同安稳办对各单位报送作品进行审核、评审和汇总,报学校审定后,于2026年10月13日(星期二)前统一报送至市教委安稳办。
六、展播安排
市委政法委将对参展作品进行网络展播、推送,并择优推荐至中央政法委展播。市委政法委展播范围包括重庆长安网、重庆法治在线、“重庆政法”视频号、抖音号及其他全市政法系统新媒体矩阵;中央政法委展播范围包括中国长安网、法治网、央视频、“央视社会与法”抖音号、微博、“中国长安网”微博、快手号、抖音号、“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头条号等,精选优秀作品将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会与法频道《普法剧场》等平台播出。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深化扫黑除恶斗争宣传的重要意义,把本次活动作为展示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成果的重要载体,认真组织落实。
(二)广泛动员创作。各二级学院要结合专业特色,组织师生围绕主题创作高质量作品,重点挖掘依法打击黑恶犯罪、维护师生合法权益、推进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等方面的生动素材。
(三)严格审核把关。各单位要对作品政治导向、内容质量、版权归属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作品不涉及国家秘密、内部信息,不侵犯第三方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因作品引发法律纠纷的,由报送单位及作者承担相应责任。
(四)按时保质报送。本次活动时间紧、要求高,各单位要倒排工期、明确专人,逾期不再受理。学校将把组织参与情况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相关评优评先的参考。
附件: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2026年9月15日